59.08 用纺织材料机织、编结或针织而成的灯芯、炉芯、打火机芯、烛芯或类似品;煤气灯纱筒及纱罩,不论是否浸渍
一、纺织材料制成的芯子
本品目包括的芯子通常是长条棉制扁、圆、管状纺织物,机织、针织或编结的。本品的尺寸及形状各异,从适于作烛芯或机械打火机芯的小芯子到供油灯、炉子用的大芯子不等。
本品不论是否切成一定尺寸或配有便于插入的铁丝或金属包头,均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特细长蜡烛(品目34.06)。
(二)安全导火线及导爆索(品目36.03)。
(三)仅将纺织纱线、绳、索等简单加捻或拼合而成的芯子。这类芯子仍作为纱线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或作为绳、索等归入品目56.07。
(四)玻璃纤维芯(品目70.19)。
二、煤气灯纱筒
煤气灯纱筒是一种通常用苎麻、棉花或粘胶人造丝针织而成的细网眼狭幅圆筒织物,不论其是否经用化学品浸渍(主要用硝酸钍及硝酸铈浸渍)均归入本品目。
三、煤气灯纱罩
归入本品目的煤气灯纱罩可以是半制成品(例如,短圆筒状或袋状织物,不论是否用以上第二款所述的化学品浸渍)或是制成品,即经过燃烧去除了织物底料,使硝酸盐转变成氧化物后,仍保持原来织物形状的,纱罩以胶棉浸渍以保证其使用前的稳定性。本品不论是否含有石棉线或配有框架,均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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