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 针织或钩编的起绒织物,包括“长毛绒”织物及毛圈织物:
10 — “长毛绒”织物
— 毛圈绒头织物:
21 — — 棉制
22 — — 化学纤维制
29 — — 其他纺织材料制
— 其他:
91 — — 棉制
92 — — 化学纤维制
99 — — 其他纺织材料制
本品目的产品与品目58.01的机织物不同,是通过针织而成的,其生产方法主要有:
一、圆筒针织工艺生产的针织物,织物中通过一根外加的纱线形成突出的线圈,然后割开线圈形成绒毛,由此产生与丝绒相似的表面;
二、特殊经纱针织机以一根共用的绒头纱线针织成两幅面对面的织物;通过切割将两幅织物分开,形成两幅割绒针织物;
三、将粗梳条的纺织纤维插入针织底布的线圈里而形成的织物(“长毛绒”织物);
四、纺织纱线形成线圈的织物(“仿毛圈织物”)(参见总注释)。这些织物在其背面有一行行的链式针迹,不同于品目58.02的起绒织物。起绒织物是以背面看上去有一行行的纵向绗缝针迹为特征的。
经过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针织或钩编的起绒织物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43.04的人造毛皮。
(二)起绒机织物(品目58.01)。
(三)簇绒针织物或钩编织物(品目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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