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8 由机织物及纱线构成的零售包装成套物品,不论是否带附件,用以制作小地毯、装饰毯、绣花台布、餐巾或类似的纺织物品

  本品目的成套物品是供手工针绣、制毯等用的。
  它们至少由一幅机织物(例如,不论是否印有刺绣图样的网形粗布)与不论是否裁成一定长度的纱线(绣花丝线、毯绒纱线等)组成。这些物品也可以带有如针、钩之类的附件。
  上述机织物可呈任何形状,还可经过某些加工(例如,用于制造手工针绣嵌花装饰毯的镶边网形粗布)。但必须注意,这类机织物应保持原材料特征,仍需进一步加工,不得是无需作任何加工即可使用的“制成品”(例如,准备用一些刺绣图案装饰的缝边台布)。
  还须注意,归入本品目的成套物品报验时必须是零售包装的。
  本品目不包括不论是否裁剪成形、用于制造服装的成套机织物;这类物品应归入其各自所属的适当品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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