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01 雨伞及阳伞(包括手杖伞、庭园用伞及类似伞)(+):
    10 —  庭园用伞及类似伞
      —  其他:
    91 — — 折叠伞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各种雨伞、阳伞(例如,仪仗用伞、伞式帐篷、手杖伞及带座手杖式伞,露天餐馆、市场、庭园用伞及类似伞),不论其各部分(包括配件及装饰物)用何种材料制成,例如,伞面可用任何纺织物、塑料、纸等制成,还可刺绣,饰以花边、流苏或其他装饰物。但不包括明显专门用作玩具或用于狂欢节的伞(第九十五章)。
  手杖伞为一种有一硬套,外表象手杖的物品。
  伞式帐篷由一把大伞和一幅“围幕”构成,围幕可以固定在地上(例如,通过桩钉固定的钟罩形帐篷,或通过沙袋在其内部压住围幕的帐篷)。
  伞杆(杖)通常是木头、藤枝、塑料或金属制的。伞柄可与杆(杖)材料相同,或全部或部分由贵金属、包贵金属、兽牙、角、骨、琥珀、玳瑁、珍珠母等制成,也可镶有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等,还可用皮革或其他材料包覆并可带有穗缨或蝴蝶结。
  本品目不包括:
  (一)伞套及类似品,不论是否一同报验,但未套在伞上(它们应归入适当品目)。
  (二)不具有伞或伞式帐篷特征的海滩帐篷(品目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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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6601.10
  非手持的固定式伞(例如,固定在地面、台子或支架上的伞)应作为“庭园用伞及类似伞”归类。据此,本子目包括户外座椅、画架、庭园桌、测量台等用的伞及伞式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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