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4 拉制或吹制玻璃板、片,不论是否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但未经其他加工:
20 — 整块着色、不透明、镶色或具有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的
90 — 其他玻璃
本品目仅限于拉制和吹制后未经加工的玻璃片(不论是否切割成形)。
非机械吹制工艺除用于制造某些特种玻璃外,人们已极少采用。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以拉制(例如,弗克法、利比-欧文斯法或匹兹堡法)或拉制与吹制相结合为主的机械加工工艺。
本品目的玻璃可以有不同厚度,但一般不如品目70.03的铸制玻璃厚。它可以整体着色或乳白,还可在制造过程中用其他颜色的玻璃予以镶色或镀上一层吸收、反射或非反射层。
拉制玻璃和吹制玻璃通常是生产出来后便直接使用,不需作任何进一步加工。除主要用作窗、门、陈列柜、暖房、钟、画片等玻璃之外,它还用作家具零件、照相底片、眼镜玻璃等。
本品目不包括表面经磨光、抛光或其他加工的拉制玻璃和吹制玻璃(参见品目70.05、70.06、70.09等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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