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1 天然或养殖珍珠,不论是否加工或分级,但未成串或镶嵌;天然或养殖珍珠,为便于运输而暂穿成串:
10 — 天然珍珠
— 养殖珍珠:
21 — — 未加工
22 — — 已加工
归入本品目的珍珠与珍珠母一样,是由各种海水或淡水软体动物(特别是珍珠牡蛎和珍珠贻贝)的天然分泌物所形成。
珍珠表面闪闪发光,基本上由一层角质物(蜗壳蛋白)包裹的多层碳酸钙所构成。碳酸盐层造成光干涉和光衍射,使珍珠具有特殊的光泽(“珠光”);蜗壳蛋白使珍珠具有半透明性或“晶莹透亮”。
珍珠通常为白色,但也可以制成暗色或着色(例如,灰、黑、紫、红、黄、绿或蓝色)。
珍珠通常为圆形,但有时为半圆形(钮扣珍珠)或不规则形状(巴罗克珍珠或疱状珍珠),珍珠有大有小,差异甚远。珍珠母(品目05.08和96.01)的成分与珍珠极为相似,但通常呈薄片形。
本品目也包括养殖珍珠(即人工种养生产的珍珠)。养殖时将一颗珍珠母小珠固定在一个从牡蛎套膜切下的囊中,然后将这个囊殖入另一只健康牡蛎的组织中。经过数年养殖,那颗殖入的小珠就慢慢地被多层真珠层同心包裹。养殖珍珠与真珍珠外观极为相似,但通过专门仪器(内窥镜)或X光检查,可将两者加以鉴别。
本品目包括天然或养殖珍珠,不论其是未经加工,即采集和仅经清洗的(例如,用盐和水清洗),或经过加工,即磨掉瑕疵、钻孔或锯切(例如,将珠锯成一半或四分之三)。本品目的珍珠可暂时穿成珠串,以便运输。已经镶嵌或分级后制成珠串的珍珠不归入本品目(酌情归入品目71.13、71.14或71.16)。
必须注意,天然或养殖珍珠不归入第九十七章(收藏品、古物等)而仍应归入本章。
本品目不包括:
(一)仿珍珠(塑料制的归入品目39.26;玻璃制的归入品目70.18;蜡制的归入品目96.02)。
(二)未加工或简单整理的珍珠母(品目05.08),已加工的珍珠母(品目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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