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7 钢铁制的钉、平头钉、图钉、波纹钉、U形钉(品目83.05的货品除外)及类似品,不论钉头是否用其他材料制成,但不包括铜头钉

  本品目包括:
  一、钢铁钉、平头钉、U形钉(品目83.05的货品除外)及类似品,一般通过下列方法制得:
  (一)将一定粗细的钢铁丝冷压而成。这类铁丝钉通常具有扁平头或圆形头,而有一部分钉子是无钉头的,一端或两端是尖的。锥形钉与平头钉的制法相同,只是锥形钉要通过斜切而成。
  (二)将一定粗细的铁钉杆进行手工或机械锻造,将一头锻尖后再用制钉机将钉头冲压出来。
  (三)用钢铁片、带切割制成,必要时再用手工或机器进行修整。
  (四)将钢铁条放入制钉机中进行热轧,同时将钉头及钉杆成形。
  (五)将金属小圆片模压成钉头,同时装在预先制好的钉杆上。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制圆头钉,例如,家具装饰钉。
  (六)铸造而成。
  这类货品种类繁多,包括:
  木工等用的横截面完全一致的圆铁钉;模钉;镶玻璃用钉;补鞋钉;供电线、画框、围篱等用的两头尖的U形钉(不论是否绝缘)及其他不是成条状的U形钉;带螺杆且钉头未开槽的螺杆尖头螺钉;供修鞋、制家具等用的平头钉及无头钉;重型鞋用平头钉;供图画、镜子、围篱等用的钉;给动物装蹄铁用的无螺纹钉;动物用的无螺纹防滑大头钉;安装窗玻璃用的小三角钉等(通常用马口铁制成);制家具用的装饰大头钉;供铁路轨枕作标记用的大头钉。
  二、其他特种钉、道钉等,例如:
  (一)锻造扣钉或扒钉(钉杆通常是带角的,将两头弯成直角并削尖),用于扣紧石块及粗重木材等;钩头道钉,用以将钢轨固定于轨枕上。
  (二)波纹钉,一边修成齿边或斜边,供装配木材零件用;即使报验时为长条状(呈带状),也应归入本品目。
  (三)钩头钉及环头钉,这些钉可以用金属片冲压制得或锻造制得。其中一头是尖的而另一头则弯成直角或弯成环状,用以悬挂各种物体。
  (四)各种图钉,平头的或圆头的,供画板、办公室等用。
  (五)供纺织梳棉机用及类似用途的针布钉。
  所有上述货品,不论是否带有有色金属(铜及其合金除外)或其他物质(陶瓷、玻璃、木材、橡胶、塑料等)制的钉头,也不论已否电镀、镀铜、镀金、镀银、涂漆等或用其他物料包覆,均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钩头螺钉、环头螺钉、钉头开槽的尖头螺钉及钝头螺钉(品目73.18)。
  (二)带钉或不带钉的鞋跟护铁;带钉图片挂钩;皮带扣(品目73.26)。
  (三)带有铜或铜合金钉头的钢铁钉、平头钉等(品目74.15)。
  (四)条状钉书钉(例如,供办公室、室内装饰或包装等用)(品目83.05)。
  (五)钢琴用弦轴(品目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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