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1 电动机及发电机(不包括发电机组):
10 — 输出功率不超过37.5瓦的电动机
20 — 交直流两用电动机,输出功率超过37.5瓦
— 其他直流电动机;直流发电机:
3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
32 — — 输出功率超过750瓦,但不超过75千瓦
33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瓦,但不超过375千瓦
34 — — 输出功率超过375千瓦
40 — 其他单相交流电动机
— 其他多相交流电动机:
5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0瓦
52 — — 输出功率超过750瓦,但不超过75千瓦
53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瓦
— 交流发电机:
61 — — 输出功率不超过75千伏安
62 — — 输出功率超过75千伏安,但不超过375千伏安
63 — — 输出功率超过375千伏安,但不超过750千伏安
64 — — 输出功率超过750千伏安
一、电动机
电动机是一种把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的机器;可分为旋转电动机与直线电动机两大类。
(一)旋转电动机。这种电动机以旋转运动的方式产生机械能,按所用电流是直流电还是交流电、以及用途和目的的不同,它们具有多种类型和规格。电动机的外壳也因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而各异(例如,防尘式、防滴式或防爆式电动机,适用于皮带传动电动机或强振动电动机的非刚性座架)。
很多电动机装有风扇或其他装置,供电动机运转时散热之用。
除内燃机用的启动电机(品目85.11)以外,本品目包括各种类型的电动机,从供仪表、时钟、定时开关、缝纫机、玩具等用的小型电动机到供轧钢机等用的大型电动机。
配有皮带轮、齿轮或齿轮箱,或配有软轴以驱动手工工具的电动机,仍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包括推动船只用的“舷外电动机”,这是一种由电动机、轴、螺旋桨及舵所组成的成套装置。
时钟机构用的同步电动机即使装有齿轮,仍应归入本品目;但如果同步电动机与时钟传动齿轮系装在一起,则不归入本品目(品目91.09)。
(二)直线电动机。这种电动机以直线运动的方式产生机械能。
直线感应电动机主要由一个或多个初级部件及一个次级部件组成。初级部件一般是由叠片的磁路组成(由磁铁片叠成),磁路上装有线圈。次级部件一般是用铜或铝的板材或异型材料制成。
在次级部件存在下对初级部件通以交流电,这种电动机即可产生推动力。初级部件与次级部件之间有一气隙隔开,两者不经机械接触而能产生平移直线运动(其中一个部件移动而另一部件固定不动)。
直线感应电动机根据其不同用途而具有不同的特点:推动气垫火车〔初级部件装在火车内,跨在固定不动的铁轨(即次级部件)上〕;驱动大宗货物搬运设备(次级板装在带轮运送车的底部,可在固定于轨道间的一系列初级线圈上运行);驱动架空输送设备(装有初级部件的吊车可在异型的次级部件底下运行);在停车场或仓库内给车辆定位(初级部件装在地板中,可使作为次级部件的托板移动);控制活塞泵及阀门等〔这一工作可由“多螺管”直线电动机完成,这种电动机内的轴(次级部件)可在环形的初级部件中作往复运动〕;机床定位等。
直流直线电动机是利用电磁铁的相互作用,或电磁铁与永磁铁的相互作用而进行工作的。这种电动机可用作交变或摆动电动机(例如,用于往复泵、纺织梭传动装置),或用作步进电动机(例如,用于小型输送机)等。
本组还包括:
1.伺服电动机,单独报验的。这种电动机主要由装有减速齿轮的电动机组成,并配有传动装置(例如,杠杆、皮带轮),适用于锅炉、熔炉或其他设备中对调控装置进行调校变位(有时还配有紧急手动轮)。
2.自同步装置。这种装置由定子和转子组成,定子装有成120°角的三个绕组;转子则装有与两个滑环相连的一个单独绕组。自同步装置可成对地(如同步发送器与同步接收器)用于遥测或遥控系统等。
3.电动阀动器。这种装置由装有减速齿轮及传动轴的电动机所组成;有时还装有各种装置(电启动器、变压器、手动轮等),用于操纵阀塞。
二、发电机
利用各种能源(机械能、太阳能等)产生电力的机器,凡未更为具体地列入本协调制度的其他品目的,均应归入本品目。
发电机可分为两大类:直流发电机与交流发电机。两类发电机一般均主要由定子与转子组成。定子装在机壳内。转子装在定子内的转轴上,转轴由原动机驱动。直流发电机的转轴上装有多个整流子片的整流子,一组碳刷摩擦整流子片,把所产生的电流加以汇集,并传输到外电路中。大多数交流发电机为无刷发电机,所产生的电流可直接输出到外电路中。其他交流发电机的转轴上装有滑环,所产生的电流用滑环汇集,通过一组碳刷摩擦滑环把电流输出。
定子一般由一组电磁铁组成,但某些直流发电机(永磁发电机)的定子则由一组永磁铁组成。转子一般由一组线圈装在叠片铁芯上而组成,称为电枢。某些交流发电机的旋转部分为磁场系统。
发电机可通过手动或脚踏驱动,但一般均带有原动机(例如,水轮机、汽轮机、风力机、往复式蒸汽机、内燃机)。但是,本品目仅包括不带原动机的发电机。
本品目还包括光电发电机。这种发电机由多块光电池板与其他装置〔例如,蓄电池及电子控制器(调压器、换流器等)、装有元件的板或组件,不论其多么简单(例如,用几个二极管控制电流的方向)〕组成,光电发电机可直接给电动机、电解槽等供电。
在上述光电发电机中,光电池把太阳能直接转换成电能(光电转换)。
本品目包括所有发电机:供发电站使用的大型发电机;用于激励其他发电机绕组的小型辅助发电机;各种规格及种类的发电机,适用于为各种用途提供电力(例如,用于船舶、无外界电源的农庄、化学工业的电解工艺以及柴油机电动火车等)。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装有电动机的滚筒或滚轴,适用于带式或辊式运输机(品目84.31)。
(二)品目84.79的产震马达及电磁振动器(参见该品目的注释)。
(三)与原动机装在一起的发电机(品目85.02)。
(四)高压发生器(品目85.04)。
(五)原电池及原电池组(品目85.06)。
(六)附属于内燃机的交流发电机及直流发电机,或供自行车、机动车辆的照明或信号装置使用的交流发电机及直流发电机(分别归入品目85.11及85.12)。
(七)太阳电池,不论是否装配成组件或太阳电池板,但未装有电子元件,不论这些电子元件如何简单。太阳电池可直接给电动机、电解槽等供电(品目85.41)。
(八)某些被称为发生器,但实际上是非产生电能的电气装置,例如,信号发生器(品目85.43)。
(九)第九十章的发生器,例如,X光发生器(品目90.22);专供示范用而无其他用途的发电机(品目90.23)。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器的零件应归入品目85.0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