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03 铁道及电车道用的机动客车、货车、敞车,但品目86.04的货品除外:
10 — 由外部电力驱动
90 — 其他
铁道或电车道用的机动客车、货车及敞车与机车的区别在于它们不但配有动力装置,而且可以载运客货。这类车辆可以单独行驶,也可挂接在一辆或多辆同类型车辆或挂车上。
这类车辆的主要特点是它的驾驶室设在车辆的一端或两端,或设在车辆中部的凸起部位(驾驶指挥塔)。
归入本品目的各种机动客车、货车及敞车包括:
一、电动客车,它的电能是由固定的外部电源供给,例如,使用架空电缆的电动客车是通过导电弓架或触轮将电流输入;使用第三轨的电动客车是通过装在转向架上的集电靴将电流输入。
电车道用客车,这种客车有时使用装在轨槽中的两条导电轨,通过一种叫“犁式集电器”的特殊装置将电流输入。
二、单节轨道机动车,即装有柴油机或其他内燃机等,由自身动力驱动行驶的自给式车辆。
有些单节轨道机动车装有实心或充气轮胎;其他为齿轨式。
三、使用蓄电池的机动车辆。
本品目还包括旋翼有轨电车。这种车辆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一个快速旋转的飞轮积蓄动能,然后用发电机将动能转换成电流,输送到发动机,从而驱动车辆。这种车辆的应用范围相当有限,但适用于轻型单节轨道机动车或电车。
必须注意,本品目不包括只需更换车轮及锁上方向盘,而无需更换其动力装置即可变成单节轨道机动车的道路用机动客车(品目87.02)。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