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3 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品目87.02的货品除外),包括旅行小客车及赛车:
    10 —  雪地行走专用车;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  仅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其他车辆:
    21 — — 气缸容量(排气量)不超过1000毫升
    22 — —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1000毫升,但不超过1500毫升
    23 — —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3000毫升
    24 — —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3000毫升
      —  仅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的其他车辆:
    31 — — 气缸容量(排气量)不超过1500毫升
    32 — —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1500毫升,但不超过2500毫升
    33 — — 气缸容量(排气量)超过2500毫升
40 —  同时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及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车辆,可通过接插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除外
50 —  同时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及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车辆,可通过接插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除外
60 —  同时装有点燃往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及驱动电动机、可通过接插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其他车辆
70 —  同时装有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柴油或半柴油发动机)及驱动电动机、可通过接插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其他车辆
80 —  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其他车辆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各种载人的机动车辆(包括水陆两用机动车辆),但品目87.02所列的机动车辆除外。本品目的车辆可装有各种发动机(活塞式内燃机、电动机、汽轮机等)。
  本品目也包括结构比较简单的轻型三轮车。例如:
  ──装有摩托车发动机及车轮等的三轮车。根据其机械结构,它们已具有普通汽车的特征,即装有汽车驾驶系统或倒档及差速器;
  ──装在T形底盘上的三轮车。这种三轮车底盘的两个后轮是由各自的电池电动机分别驱动的。它们通常用单一的中心控制杆操纵,驾驶员用以使车辆起动、加速、制动、停止或倒退,也可通过对主动轮施加差速力矩或摆动前轮使车辆左转或右转。
  本品目的车辆可以是轮式或履带式的。
  本品目还包括:
  一、汽车(例如,轿车、出租汽车、运动车及赛车)。
  二、特种运输车辆,例如,救护车、囚车及灵车等。
  三、旅宿汽车(野营汽车等),这是一种专门配有起居设施(例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等)的载客车。
  四、雪地行走专用车(例如,雪地越野汽车)。
  五、高尔夫球车及类似车辆。
  六、四轮驱动汽车,装有带管式底盘和小汽车式转向机构(例如,利用阿克曼原理工作的转向机构)。
  本品目所称的“旅行小客车”,是指最大载客量为9人(包括驾驶员),车内无需作结构上的变动即兼可载运客货的车辆。
  本品目的某些机动车辆的归类取决于其某些特征表明这些机动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乘客,而非用于载运货物(品目87.04)。这些特征特别有助于确定机动车辆的归类,即其车辆总重一般低于5吨,而且只拥有一个单一的封闭式内部空间,其中一部分容纳驾驶员和乘客,另一部分既可载客,又可载货。这种类型的机动车辆一般称为“多用途”车辆(例如,客货两用车、运动用的多用途车辆和某些类型的轻便小货车)。归入本品目的车辆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后面的空间具有供各人乘坐的固定座位,并带有安全装置(例如,座椅安全带或安装座位安全带的定位点和配件),或具有固定的定位点和配件,以备安装座椅和安全设备;这些座椅可以是固定的、折叠的或可从定位点移走的;
  (二)沿车厢两侧带有后窗;
  (三)在车厢两侧或后部具有带窗的滑动式、外掀式或提升式车门;
  (四)在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所在区间与后部区间之间没有固定隔板或屏障,其后部区间既可载客,又可载货;
  (五)与乘客区间相连的整个车厢内部具有装饰精致、配置舒适的特征(例如,配置地毯、通风设备、内部照明和烟灰缸等)。
  游乐园专用的车辆,例如“碰碰车”,应归入品目95.08。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