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5 特殊用途的机动车辆(例如,抢修车、起重车、救火车、混凝土搅拌车、道路清洁车、喷洒车、流动工场车及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但主要用于载人或运货的车辆除外(+):
10 — 起重车
20 — 钻探车
30 — 救火车
40 — 混凝土搅拌车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经特制或改装,配有各种装置,使其具有某些非运输性功能的机动车辆,也即本品目所列车辆主要不是用于载人或运货。
本品目包括:
一、机动拖修车,由货车底盘(不论是否装有底板)与非旋转起重机、支架、滑轮、绞车等提升装置配置而成,用于提升及拖带发生事故的车辆。
二、带泵机动车,装有通常由车辆本身的发动机驱动的泵(例如,救火车)。
三、装有云梯或升降平台的车辆,供维修架空电缆、路灯等用;装有可调悬臂及平台的车辆(摄影机移动车),供拍摄电影或电视用。
四、清洁街道、明沟,机场跑道等用的车辆(例如,清扫车、洒水车,洒水清扫车、粪罐车)。
五、配有内装式设备的犁雪车及吹雪车,即经特制专供扫雪用的车辆,这种车一般装有涡轮机及旋转叶片等,由车辆本身的发动机或另设的发动机驱动。
可互换的扫雪或吹雪装置,不论报验时是否装在车上,均不归入本品目(品目84.30)。
六、各种喷洒车,不论是否配有加热设备,供摊铺沥青或砂砾用,或供农业等用。
七、起重车,这种车不适用于运货,由一个驾驶室及一个旋转起重机固定装在一个机动车底盘上所组成。但配有自动装料装置的货车除外(品目87.04)。
八、移动式钻机(即装有钻探装置、绞车及其他设备供钻井等用的车辆)。
九、配有堆装机械装置的车辆(即这种车配有可沿垂直支柱移动的平台,该平台一般由车辆本身的发动机驱动)。但本品目不包括装有绞车、升降装置等的自动装货机动车,这种车的结构主要用于运货(品目87.04)。
十、混凝土搅拌车,由一个驾驶室及一个机动车底盘组成,混凝土搅拌机固定装在底盘上。这种车兼可用于搅拌及运输混凝土。
十一、流动发电机组,由一台发电机装在一辆载重汽车上所组成,发电机由车辆本身的发动机或专门的发动机驱动。
十二、流动放射线检查车(例如,装有检查室、暗室及整套的放射设备)。
十三、流动诊疗车(医疗及牙科用),设有手术室,并配有麻醉设备及其他外科器具。
十四、探照灯车,车上装有一部探照灯,由汽车发动机驱动的发电机供电。
十五、户外广播车。
十六、电报、无线电报或无线电话收发车;雷达车。
十七、赛马赌金计算车,装有计算机器,用以自动计算赛马场上的赢面。
十八、流动实验室(例如,用于检验农用机械的操作性能)。
十九、测试车,装有记录仪器,可测定其牵引车的牵引力。
二十、装备齐全的烘面包车(装有揉面器、烘箱等);野外厨房车。
二十一、工场搬运车,装有各种机器及工具、焊接器具等。
二十二、流动银行车、流动图书馆车、展览货品用的流动展览车。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机动压路机(品目84.29)。
(二)农用滚压机(品目84.32)。
(三)装有辅助发动机的小型流动步行操纵器具(例如,公园、花园等场所用的清洁机及在道路上划线用的器具)(品目84.79)。
(四)旅宿汽车(品目87.03)。
装有工作机器的机动车底盘或货车
必须注意,凡带有起重或搬运机器、土地平整、挖掘或钻探机器等的车辆,至少必须配备下列机械装置,在实质上构成了一台基本完整的机动车底盘或货车,才能归入本品目:推进发动机、变速箱及换档操纵装置、转向及制动装置。
另一方面,装在轮式或履带式底盘上的自推进式机器(例如,起重机、挖掘机),如果上述一种或多种推进或中心部件装在作业机器的驾驶室内,则不论整台机器是否可以依靠自身的动力在道路上行驶,仍应归入品目84.26、84.29或84.30等。
同样,本品目不包括带有轮子的自推进式机器,它的底盘和作业机器经特制相互构成不可分割的成套机械设备(例如,自推进式平路机)。在这种情况下,作业机器不是简单地装在一个机动车底盘上,而是完全与机动车底盘组成一个整体。机动车底盘尽管可装配有上述汽车的关键部件,但只能作为机器部件使用。
但必须注意,配有内装式设备的机动犁雪车或吹雪车一律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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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8705.10
参见品目87.05注释的第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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