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2 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脚踏车(包括运货三轮脚踏车)

  本品目包括非机动脚踏车,即装有一个或多个车轮的脚踏车〔例如,自行车(包括儿童用自行车)、三轮脚踏车、四轮脚踏车〕。
  除了普通脚踏车以外,本品目还包括下列各种专用车辆:
  一、运货三轮车,通常为铰接式,在其两个主导车轮上装有一容器(有时是保温的)。
  二、双人自行车。
  三、杂技演员专用的独轮脚踏车(单轮脚踏车)及自行车,其特点是车身较轻,装有固定车轮等。
  四、残废人专用自行车(例如,装有一种特殊装置,以便用一只脚也能踏动自行车)。
  五、后轮轮毂上装有辅助支地轮的自行车。
  六、比赛用自行车。
  七、四轮车,装有几个座位及几副脚踏板,整部车装在一个轻型构件内。
  八、类似自行车的脚踏式踏板车,设计为供儿童、年轻人及成年人骑乘之用,有类似自行车的可调操纵杆及把手、充气车轮、车架及手动刹车,配有一个踏板,设在一个带链条的链轮装置上。
  装有边车的脚踏车仍归入本品目,但单独报验的边车除外(品目87.11)。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装有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品目87.11)。
  (二)儿童脚踏车(儿童自行车除外)(品目95.03)。
  (三)仅适于在游乐场使用的特种脚踏车(品目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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