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5 婴孩车及其零件

  本品目包括:
  一、婴孩车,不论是否折叠式,装有两个或多个车轮,一般用手推动(椅式手推车、手推婴孩车、折叠式婴孩车等)。
  二、上述婴孩车的零件,但它们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它们必须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本品目的婴孩车;以及
  (二)它们不得列入第十七类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范围(参见相应的总注释)。
  本品目包括下列零件:
  1.装在底盘上的车身,包括可拆卸手推婴孩车的车身,这些车身可作摇篮用。
  2.底盘及其零件。
  3.车轮(不论是否装有轮胎)及其零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