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9 已组装的完整钟芯:
    10 —  电力驱动的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各种已组装的钟芯,也就是说可即供使用的完整品;这些货品具有模拟时间显示器(或指针),可以带有或不带有钟面或指针。
  本品目的钟芯主要供品目91.04至91.07的货品使用,但即使用于装在其他章的仪器或器具(测量仪表或精密仪器、爆破装置)上的,也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84.12的弹簧或重锤操作的动力装置等,未装配并且也不适于装配擒纵机构的(例如,供百音盒操作用的动力机)。
  (二)本章注释三所述的表芯(参见品目91.08的注释)。
  因此,本品目主要包括通过摆轮及游丝或通过可以确定时间间隔的调节系统进行调节,并且厚度超过12毫米或宽度、长度、直径超过50毫米的钟芯;摆钟钟芯;带或不带调节器的电钟钟芯(子钟钟芯、同步钟钟芯等)。
  归入本品目的同步钟钟芯或子钟钟芯除装有同步马达或电磁机构外,还必须具有钟的齿轮系,即包括一轮、二轮、三轮、四轮、分轮及时轮等零件的齿轮系。单独报验的电磁机构或同步马达应归入其各自的相应品目,不论它们是否装有调节钟轴速度的减速齿轮。
  这些钟芯可以是未抛光的、已抛光的、镀镍的、镀铑的、镀银的、镀金的、涂漆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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