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5 品目93.01至93.04所列物品的零件、附件:
    10 —  左轮手枪或其他手枪用
    20 —  品目93.03的猎枪或步枪用
      —  其他:
    91 — — 品目93.01的军用武器用
    99 — — 其他

  本品目的零件及附件包括:
  一、军用武器的零件、附件。例如,各种枪炮的套管(即炮身内管)、反冲机械装置及枪炮闩;机枪、冲锋枪及其他枪炮的活动炮塔、炮架、枪架及其他特种架座,不论是否配有瞄准及装填装置。
  二、军用小型武器、运动枪、打靶枪、左轮手枪及其他手枪等的金属铸件、冲压件及锻件,例如,枪管、枪闩、枪机、扳机护圈、机枪机芯、快慢机、撞针、击铁、扳机、击发阻铁、退壳器、推顶器、手枪的枪身、金属护板、枪托板、保险机、左轮手枪的旋转弹膛、前后瞄准器、弹夹。
  三、枪托、瞄准器、枪管或枪闩的防护套及保护盒。
  四、莫里斯管等(供插入大口径枪及步枪的小膛管,在小型靶场射击训练时使用)。
  五、步枪、卡宾枪或其他长枪的枪托和其他木制零件以及左轮枪或其他手枪的枪托和板(木、金属、硬橡胶等制的)。
  六、步枪、卡宾枪或其他枪的带、叉架或支架、枪托旋轴及回旋带。
  七、消音器(声音减弱器)。
  八、运动及打靶用枪的活动后坐力缓冲器。
  本品目不包括:
  (一)第十五类注释二所指的贱金属制通用零件,例如,螺丝钉、铆钉及弹簧(第十五类),以及塑料制的类似品(第三十九章)。
  (二)枪盒(品目42.02)。
  (三)由发射系统控制的机用空中照相机(品目90.07)。
  (四)武器用望远镜瞄准具及类似瞄准器(品目90.13)。
  (五)协调制度中其他品目更为具体列名的附件。例如,枪管清扫绳、通条及其他武器清洁工具(品目82.05、96.0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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