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1 手用日期戳、封缄戳、编号戳及类似印戳(包括标签压印器);手工操作的排字盘及带有排字盘的手印器
本品目包括完全用手工操作的日期戳、封缄戳及类似印戳和排字盘,但不包括配有底座以备安装在台子、书桌等上或需置于架座上才能操作的日期戳、封缄戳及类似印戳(参见品目84.72的注释)。
这些物品包括:
一、使用火漆的封缄戳,不论是否带有图案或是否装有手柄。
二、各种印戳,不论是否配有印带或自供油墨装置。例如,日期戳、多格式戳、文件及票证戳、编号戳(不论是否自动换号)、滚筒印戳、袖珍印戳(通常由装于盒子内的印戳及印台组成)。
三、盛装可更换活字的排字手托或排字托盘。某些排字盘可有固定的文字和图案(例如,只变换日期的邮局用排字盘)。
四、小型手印器(玩具除外),即内装有手工操作的排字手托或排字托盘、可互换的活字、镊子及印台的箱子。
五、手工操作的票证印戳,用以在票证上加盖日期或其他符号,甚至还可以打孔。
本品目不包括:
(一)铅封或封口钳子及动物标记钳子(品目82.03)。
(二)烙印记的烙铁及标记打孔器(品目82.05)。
(三)用于印刷机上的未装配的字母、数字或其他符号(品目84.42)其他未装配的活字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四)装有凸版印刷底板的手工操作印戳(品目84.72)。
(五)装有钟芯用以打印记录时间的装置。例如,用于印记收到信件的时间(品目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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