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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30亿!跨境电商进出口潜力可期

发布时间:2015-01-30 17:05:00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国内跨境电商进、出口试点共完成30亿元的进出口业务,跨境电商潜力可期,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试点都有哪些专属的进出口通关模式,“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为何物,各种贸易方式进出口额有何变化?get√。

 

为避免地方重复建设,去年海关总署开发了适用于全国的统一版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服务系统,并于7月1日在东莞率先上线运行。该系统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与电商、物流、支付企业和平台的高效对接,全程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准确数据和状态。

海关总署正积极推广统一版系统。目前,广州、南京、沈阳、西安、银川等海关已经完成了统一版系统的部署工作,并开展相关出口业务。大连、拱北、厦门、合肥、长沙、哈尔滨等海关正在进行统一版系统的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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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兼具进出口的试点

目前,国家海关总署明确可以做跨境电商进口试点的城市只有7个:郑州、杭州、宁波、上海、重庆、广州、深圳。其他获批的试点城市都只有出口试点的资格。试点通关模式具体为:

 

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

【背景介绍】去年7月1日,全国首个统一版海关总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在广东东莞正式上线运营。这一平台的建设起源于海关总署去年初发布的9610监管代码,由海关总署主导,东方物通承建实施。总署试点:大龙网、钱宝科技、燕文物流走通全流程测试。
【概念解读】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顾名思义是为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便利服务的系统平台。随着跨境电商持续升温,海关总署建设全国统一版的通关服务平台,意为统一报关流程。该平台所上传的数据可直接对接海关总署内部系统,节省报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服务对象】传统中小型外贸企业、跨境进出口电商企业。
【监管部门】海关总署、地方海关。
【注意事项】货物通关采用“三单对比”的方式进行监管,“三单”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即可放行。
【建设意义】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是海关总署在应对当前外贸订单碎片化趋势明显,小包裹、小订单急剧增多,政策空缺无监管实施的对策之一。通过企业数据与海关数据进行匹配,从而达到监管统计目的。
从目前的统一版通关服务平台来看,服务对象主要还集中在小包裹的出口领域,通关服务平台真正服务的对象应该是进出口正规的外贸企业的小订单业务。

 

“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监管要求

8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开始施行,公告明确了海关针对跨境电商的监管要求: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电子商务企业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个人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2014年全国进出口数据(按贸易方式)

从图中可以看出去年“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同比大幅增长,也侧面体现出跨境电商及贸易对“保税模式”的推崇和促进。

 

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新华网;海关总署官网;海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