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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海关总署关税司权威解读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有些日用消费品税率下降50%以上!

发布时间:2016-01-08 10:22:00


《2016年关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在进口商品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出口商品税率和税则税目等都进行了调整,都有哪些调整呢?请看海关总署关税司的权威解读。

先透露一个好消息,服装、太阳镜等和老百姓生活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税率有大幅度的下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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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税率

暂定税率方面

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67项商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7项商品暂定税率名称和涵盖范围,调整后的进口暂定税率主要涉及五大类商品:

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情况,对国内已能生产且在数量、质量上可以满足需要或市场价格已发生较大变化的48项商品,适当提高进口暂定税率或恢复最惠国税率。其中,海关提出的10项调整建议被采纳。

协定税率


2016年共实施15个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其中7个协定项下的协定税率比2015年进一步降低,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和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将实施第二次降税。

特惠税率


2016年继续对40个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执行特惠税率,税率维持不变。


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出口税则与进口税则列目一致。

税则税目

海关总署根据《方案》的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进行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69号。同时,为准确执行《方案》,根据其中的非全税目部分关税政策的调整要求,海关研究拟定了具体10位商品编号,具体以相关文件和海关通关参数为准。


此外,还想说的一点是,2015年,海关总署发挥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双重优势,积极开展税政调研工作。2015年,海关总署共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2016年关税调整建议49项,被国务院关税和税则委员会采纳29项,采纳率为60%。下面就是被采纳的建议汇总表。

企业如果就自身或者行业发展有关税调整的建议可以向当地海关的归类职能部门反映,也许明年的关税调整就有它们哦!



源自:转自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