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新政速递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15:58:31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是世界海关组织实施《协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以《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制订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作为我国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六、七期).doc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16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