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
10 — 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形状,按重量计脂肪含量不超过1.5%
— 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形状,按重量计脂肪含量超过1.5%:
21 — —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9 — — 其他
— 其他:
91 — —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浓缩(例如,蒸发)、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本章注释一所规定的乳)及奶油,不论是否液状、浆状或固体(块、粉或粒),也不论是否经保藏或再造。
奶粉可含有添加的少量淀粉(重量不超过5%)。添加淀粉主要是为了保持再造乳的正常物理状态。
本品目不包括:
(一)凝结、发酵或酸化的乳及奶油(品目04.03)。
(二)加可可或其他香料的乳品饮料(品目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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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0402.10、0402.21及0402.29
这些子目不包括浆状的浓缩乳或奶油(子目0402.91及04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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