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4 整个或切块的动物(鱼除外)的肠、膀胱及胃,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

  本品目包括动物的肠、膀胱及胃(品目05.11所列鱼的内脏除外),不论是否整个或切块,也不论可否供食用或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但经其他加工或保藏的不归入本品目(一般归入第十六章)。
  本品目也包括:
  一、皱胃膜(小牛、小羊等的),不论是否切割或干制,用于提取凝乳酶。
  二、肚及瘤胃(烹煮的归入第十六章)。
  三、未加工的金箔肠衣,即牛或羊盲肠的外膜。
  本品目还包括纵向撕或割成长条的肠及金箔肠衣(主要是牛的肠衣),不论内膜是否刮去。
  肠主要用于制香肠肠衣,也可用于制无菌外科肠线(品目30.06)、网球拍弦(品目42.06)或乐器弦(品目92.09)。
  本品目也不包括将皮纤维浆挤出后,用甲醛和苯酚溶液硬化的“人造肠”(品目39.17)及将破裂天然肠胶合在一起的“人造”肠(品目42.06)。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