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 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例如,去壳、滚压、制片、制成粒状、切片或粗磨),但品目10.06的稻谷、大米除外;谷物胚芽,整粒、滚压、制片或磨碎的:
      —  滚压或制片的谷物:
    12 — — 燕麦的
    19 — — 其他
      —  经其他加工的谷物(例如,去壳、制成粒状、切片或粗磨):
    22 — — 燕麦的
    23 — — 玉米的
    29 — — 其他
    30 —  谷物胚芽,整粒、滚压、制片或磨碎的

  本品目包括所有未制作的谷物碾磨产品,但细粉(品目11.01及11.02)、粗粒、粗粉和团粒(品目11.03)及残渣(品目23.02)除外。关于本品目包括的产品与本品目不包括的产品之间的区别,参见本章总注释的第一款。
  本品目包括:
  一、谷物片(例如,大麦片或燕麦片),通过对整颗谷粒(不论是否去壳)、粗磨谷粒、下列二、三两款及品目10.06注释二至五所列产品进行碾压制得。加工时谷粒通常用蒸气加热或在加热滚筒之间碾轧。玉米片之类的早餐食品是可即供食用的熟食,与类似的熟谷物制品一样,归入品目19.04。
  二、已脱壳但未去皮的燕麦、荞麦及小米。
  但本品目不包括除脱粒或扬簸外未经其他加工的天生无壳的燕麦(品目10.04)。
  三、去壳或经其他加工除去其全部或部分谷皮(即壳下的衣)的谷物。加工后可见其粉质子实。青稞如果已经去壳,也归入本品目(这种谷物因壳紧附于子实上,仅经脱粒或扬簸不能使壳脱离,只有碾磨才能去壳 参见品目10.03的注释)。
  四、制成珠粒的谷物(主要是大麦),即整个谷皮几乎全部去除,谷粒两端较圆的谷物。
  五、粗磨谷物,即经斩切或破碎的谷物碎粒(不论是否去壳),它不同于谷物粗粒,碎粒较粗糙,而且形状更加不规则。
  六、谷物胚芽,在碾磨第一阶段即从谷物脱出的完整或稍为扁平(滚压)的胚芽。为了便于保存,胚芽可以部分脱脂或作热处理。根据不同用途,胚芽可制片或磨碎(粗磨或精磨),也可以加入维生素,以补偿加工中失去的营养成分等。
  完整或滚压胚芽一般用于提取油类。制片或磨碎胚芽用于制食物(饼干、其他烘焙糕饼及营养食品)、动物饲料(补充饲料)或药物。
  谷物胚芽提取油类后的残渣归入品目23.06。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去壳、半碾磨或全碾磨的大米(不论是否磨光、上光、半煮)及碎米(品目10.06)。
  (二)成谷物加工形状的布尔古小麦(品目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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