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未经处理的谷类植物的茎、秆及谷壳,不论是否切碎、碾磨、挤压或制成团粒

  本品目仅限于从谷物脱粒后未经加工而得的或剁碎、碾磨、压制或制成团粒(即直接挤压或加入按重量计比例不超过3%的粘合剂制成的粒状产品)但未进一步加工的谷类植物的草、秆及谷壳,但不包括已净、漂白或染色的谷类植物草、秆(品目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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