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品目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一、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品目15.16的产品除外
本部分包括经加工后改变了化学结构以改善其粘性、干性(即暴露于空气中具有吸氧并形成弹性薄膜的性质)或改变其他性质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但这些产品必须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基本结构,而且在其他品目又未具体列名。例如:
(一)熟炼或氧化油,通过加热(通常加入少量氧化剂)制得。用于涂料及清漆工业。
(二)吹制油,通过加热并在油中吹入空气制得的部分氧化及聚合油。用于制造绝缘清漆、仿皮革,与矿物油混合后可制造润滑剂(复合油)。
氧化亚麻油,一种半固体橡胶状产品,即用于生产亚麻油地毡的高度氧化亚麻子油,也归入本品目。
(三)脱水蓖麻油,在催化剂存在下将蓖麻油脱水制得,用于制造涂料或清漆。
(四)硫化油,用硫或氯化硫处理使其分子聚合而制得的油类。经硫化加工的油干得快,形成的薄膜比其他油干后形成的普通薄膜吸水更少,机械强度更大。硫化油用于制造防锈涂料及清漆。
如果硫化工序继续进行下去,就制得一种固体产品(从油类提取的油膏)(品目40.02)。
(五)在真空或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的油,在温度250~300℃的真空或惰性二氧化碳气体中不经氧化反应,只通过加热聚合而成的某些油类(特别是亚麻子油及桐油)。经上述加工生产出的稠油,通称为“熟油”,用于生产能形成特别柔软并具有防水性能薄膜的清漆。
不聚合部分已被提取的熟油(达卡油)及熟油混合物均归入本品目。
(六)本品目包括的其他改性油类如下:
1.马来油,在温度200℃及以上时用限量的马来酐与足量的多元醇处理豆油等油类,将其额外的酸根酯化而制得。如此制得的马来油干性好。
2.干性油(如亚麻子油),在凉的状态下加入了少量干燥剂(例如,硼酸铅、环烷酸锌、树脂酸钴)以提高其干燥性能。这类油在制造涂料和清漆上可替代熟炼油。它们与品目32.11制成的液体催干剂(干燥剂的浓缩液)不同,切勿与之混淆。
3.环氧油,在催化剂存在下通过过氧化氢和醋酸之间反应在原地预形成或形成的过醋酸来处理豆油等制得,用作乙烯基树脂等的增塑剂或稳定剂。
4.溴化油,用作制药工业等方面精油的乳浊液或悬浮液稳定剂。
二、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
本部分主要包括使用过的煎炸油,含有如菜子油、豆油及少量动物脂之类的油脂,用于制动物饲料。
本品目也包括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的油、脂及其分离品,其中超过一种油或脂发生改性的。
本品目不包括:
(一)变性的油、脂(参见本章注释三)。
(二)氢化、相互酯化、再酯化或反油酸化的油、脂及其分离品,仅有一种油或脂发生改性的(品目15.16)。
(三)配制的动物饲料(品目23.09)。
(四)磺化油(即用硫酸处理过的油)(品目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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