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 品目23.04或23.05以外的提炼植物油脂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
10 — 棉子的
20 — 亚麻子的
30 — 葵花子的
— 油菜子的:
41 — — 低芥子酸的
49 — — 其他
50 — 椰子或干椰肉的
60 — 油棕果或油棕仁的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含油子仁及果实、谷物胚芽经溶剂、挤压或螺杆压提取油类后所剩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但品目23.04或23.05所列产品除外。
本品目也包括作为稻米谷糠榨油后所剩残渣的脱油谷糠。
某些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亚麻子、棉子、芝麻、椰子肉等的油渣饼及残渣)是非常好的动物饲料;另一些(例如,蓖麻子的油渣饼及残渣)则不适于做动物饲料,但却可用作肥料;还有一些(例如,苦杏仁及芥子饼)用于提取精油。
归入本品目的残渣可以为块(饼)状,也可以为粗粉或团粒状(参见本章总注释)。
本品目也包括适于供人食用的非组织化脱脂细粉。
本品目不包括油脚(品目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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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2306.41
关于“低芥子酸油菜子”的定义,参见第十二章子目注释一及品目12.05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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