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8 其他粘土(不包括品目68.06的膨胀粘土)、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不论是否煅烧;富铝红柱石;火泥及第纳斯土(+):
    10 —  膨润土
    30 —  耐火粘土
    40 —  其他粘土
    50 —  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
    60 —  富铝红柱石
    70 —  火泥及第纳斯土

  本品目包括各种由硅酸铝为基本成分的沉积土或沉积岩组成的天然粘土物质(品目25.07的高岭土及其他陶土除外)。这些物质具有可塑、烧后坚硬、耐热等特性,因而用作陶瓷工业的原料(例如,制砖、瓦、陶器、瓷器、耐火砖及其他耐火材料等);普通粘土也可用于改良土壤。
  这些粘土物质即使经加热以去除其所含的某些或大部分水分(以生产吸水粘土)或完全煅烧,仍归入本品目。
  除普通粘土外,下列特殊产品也归入本品目:
  一、膨润土,从火山灰所得的粘土;主要用作型砂的配料、精炼油料的过滤剂和脱色剂以及纺织品的脱脂剂。
  二、漂白土,一种有高度吸收能力的天然泥土,主要由绿坡缕石组成,用于油料脱色或纺织品脱脂等。
  三、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用作耐火材料的天然无水硅酸铝。
  四、富铝红柱石,在电气熔炉内热处理硅线石、蓝晶石、红柱石或熔融硅石或粘土及氧化铝的混合物制得;用于制耐高温的耐火产品。
  五、火泥,也称“耐火陶渣”,通过粉碎耐火砖或粘土与其他耐火材料的煅烧混合物制得。
  六、第纳斯土,一种含粘土的石英土耐火材料,可通过将粘土与石英粉或石英砂混合制成。
  本品目不包括:
  (一)作为品目25.30所述颜料土范围的粘土。
  (二)活性粘土(品目38.02)。
  (三)制造某些陶瓷产品用的特殊制品(品目38.24)。
  (四)膨胀粘土(用作轻质混凝土的集料或隔热材料),包括仅煅烧天然粘土制得的在内(品目68.06)。

○ ○
子目注释:
子目2508.10
  子目2508.10包括钠质膨润土(膨胀膨润土)及钙质膨润土(非膨胀膨润土)。
子目2508.30
  子目2508.30不包括高岭土为主要成分的粘土,其中有些为“耐火泥”。这些粘土应归入品目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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