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 硅质化石粗粉(例如,各种硅藻土)及类似的硅质土,不论是否煅烧,其表观比重不超过1

  这些材料是由微小化石有机物(硅藻等)构成的硅质土,质量很轻,表观比重不得超过1。如果以未挤压的状态报验时,其作为有效重量的表观比重应为每1000立方厘米1公斤。
  硅质土主要有恺塞古尔硅藻土、的利波里硅藻土、代亚脱迈硅藻土及莫勒硅藻土。虽然归入本品目的某些硅藻土有时称为“的利波里土”,但切勿与名为“风化石”的真正的利波里土混淆。这些风化石是由某些岩石解体而成,并不含硅藻成分,主要用作低强度抛光磨料,归入品目25.13。
  本品目的各种硅质土有时被人误称为“纤毛虫土”。
  大多数的硅质土用于生产品目68.06或69.01的隔热或隔热/隔音制品。因此,锯成块状的代亚脱迈硅藻土,如果是未经烧制,归入品目68.06;否则归入品目69.01。
  本品目的某些产品用作研磨粉或抛光粉。
  本品目不包括活性代亚脱迈硅藻土,例如,用氯化钠或碳酸钠之类的烧结剂煅烧的代亚脱迈硅藻土(品目38.02)。但为了去除杂质而经煅烧(不加任何其他产品)或酸洗的代亚脱迈硅藻土,如果产品本身结构并未改变,仍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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