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5 以天然沥青(地沥青)、石油沥青、矿物焦油或矿物焦油沥青为基本成分的沥青混合物(例如,沥青胶粘剂、稀释沥青)
本品目的沥青混合物包括:
一、稀释沥青,通常含有溶剂和60%及以上的沥青,用于铺路面。
二、沥青或焦油与水的乳状液或稳定悬浮液,专用于铺路面。
三、沥青胶粘剂及混有砂、石棉等矿物质的类似沥青混合物。这些物质用于嵌缝或用作铸模材料等。
本品目还包括使用前需要再熔化的块状粘聚沥青混合物,但不包括规则形状的制成品(例如,铺路面用的石板、石片及地砖)(品目68.07)。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柏油碎石(混有柏油的碎石)(品目25.17)。
(二)柏油粘聚白云石(品目25.18)。
(三)沥青与杂酚油或其他煤焦油蒸馏产品的混合物(品目27.06)。
(四)分散于水中的脱水并粉化的天然沥青,含有仅为有利于安全、装卸或运输而添加的少量乳化剂(表面活化剂)(品目27.14)。
(五)沥青涂料及清漆(品目32.10)。它们与本品目的某些混合物不同,例如,使用的填料更为细腻;可含有一种或数种成膜剂(沥青或焦油除外);在空气中能象涂料或清漆般地干燥成膜,其成膜厚度及硬度也与涂料或清漆相同。
(六)品目34.03的润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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