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1 无环烃:
10 — 饱和
— 不饱和:
21 — — 乙烯
22 — — 丙烯
23 — — 丁烯及其异构体
24 — — 1,3-丁二烯及异戊二烯
29 — — 其他
无环烃是仅含碳和氢而且分子结构中无环的化合物。它可分为两类:
(一)饱和无环烃。
(二)不饱和无环烃。
一、饱和无环烃
这些化合物构成通式为CnH2n+2的一系列同系物,大量存在于自然界中,是石油的主要组分。
最基本的烃是具有一个碳原子的甲烷(CH4)。但甲烷及具有三个碳原子的丙烷(C3H8)即使是纯净的,也应归入品目27.11。
本品目的饱和无环烃包括:
(一)乙烷(C2H6),含有两个碳原子。
归入本品目乙烷按体积计算必须达到95%及以上的纯度,低于此纯度的乙烷不归入本品目(品目27.11)。
(二)丁烷(C4H10),含有四个碳原子。
(三)戊烷,含有五个碳原子。
(四)己烷,含有六个碳原子。
(五)庚烷,含有七个碳原子。
(六)辛烷,含有八个碳原子。
(七)壬烷,含有九个碳原子。
(八)癸烷,含有十个碳原子。
(九)十五烷,含有十五个碳原子。
(十)三十烷,含有三十个碳原子。
(十一)六十烷,含有六十个碳原子。
这些饱和烃均不溶于水。在常温常压下,含有四个及以下碳原子的烃均为气态;含有五至十五个碳原子的烃均为液态;含有十五个以上碳原子的烃通常为固态。
这些烃分子中的一个或数个氢原子可被烷基(例如,甲基、乙基、丙基)所取代;因此异丁烷(2-甲基丙烷,三甲基甲烷)与正丁烷的分子式相同。
在工、商业上,本品目最重要的烃是乙烷和丁烷气,两者皆从石油或天然气中获得。
归入本品目的饱和无环烃,不论是从提炼石油或天然气中获得,还是合成制得,都必须是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关于乙烷纯度的标准,参见以上第(一)项〕。但本品目不包括品目27.11的粗丁烷、粗石油气及类似的粗气态烃。
二、不饱和无环烃
这些不饱和烃所含氢原子数比相同碳原子数的饱和无环烃少二个、四个、六个等。这些化合物含有双键或三键。
(一)单烯烃
这些化合物组成通式为CnH2n的一系列同系物。它们存在于许多有机物质(煤气、石油的裂化产品等)热裂解后的产品中,也可通过合成制得。
1.这一系列中低碳数的化合物为气态,它们有:
(1)乙烯(C2H4),为稍带乙醚气味的无色气体,具有强烈麻醉性。用于制备多种有机化合物(例如,氧化乙烯、乙苯、合成乙醇、聚乙烯)。
归入本品目的乙烯,按体积计算纯度必须在95%及以上。低于此纯度的乙烯不归入本品目(品目27.11)。
(2)丙烯(C3H6),为无色高度易燃气体,是一种窒息剂。
归入本品目的丙烯,按体积计算纯度必须在90%及以上。低于此纯度的丙烯不归入本品目(品目27.11)。
(3)丁烯(C4H8)。
归入本品目的这类不饱和无环烃必须为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但本品目不包括品目27.11的粗气态烃。
在一般贸易中,所有这些产品均加压成液态。
2.含有五个至十五个碳原子的单烯烃为液态。其中最重要的产品包括:
(1)戊烯。
(2)己烯。
(3)庚烯。
(4)辛烯。
3.含有十五个以上碳原子的烯烃为固体。
(二)多烯烃
这些化合物组成一系列具有两个或多个双键的化合物。它们包括:
1.丙二烯(C3H4)。
2.1,2-丁二烯(甲基丙二烯)(C4H6)。
3.1,3-丁二烯(C4H6),为无色高度易燃气体。
4.2-甲基-1,3-丁二烯(异戊二烯)(C5H8),为无色高度易燃液体。
(三)炔烃系
炔烃含有一个三键(单炔,通式为CnH2n - 2)或多个三键(多炔)。
最重要的产品是乙炔(C2H2),为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气体。乙炔可合成很多产品(例如,乙酸、丙酮、异戊二烯、氯乙酸、乙醇)。
报验时,加压溶于丙酮后混于盛有硅藻土的特种钢筒中的乙炔,仍归入本品目〔参见本章注释一(五)〕。
炔烃系的其他化合物有:
1.丙炔(甲基乙炔)。
2.丁炔(乙基乙炔)。
(四)烯炔烃
此类化合物的分子中含有烯键和炔键。其中最重要的是乙烯基乙炔(乙炔中的一个氢原子被乙烯基取代)及甲基乙烯基乙炔(乙炔中的二个氢原子均被取代—— 一个被乙烯基取代,另一个被甲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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