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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
已干燥的器官疗法用腺体及其他器官,不论是否制成粉末;器官疗法
3002
人血;治病、防病或诊断用的动物血制品;抗血清、其他血份及修饰
3003
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混合而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
3004
由混合或非混合产品构成的治病或防病用药品(不包括品目30.0
3005
软填料、纱布、绷带及类似物品(例如,敷料、橡皮膏、泥罨剂),
3006
本章注释四所规定的医药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