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2 矿物氮肥及化学氮肥:
10 — 尿素,不论是否水溶液
— 硫酸铵;硫酸铵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
21 — — 硫酸铵
29 — — 其他
30 — 硝酸铵,不论是否水溶液
40 — 硝酸铵与碳酸钙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的混合物
50 — 硝酸钠
60 — 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及混合物
80 — 尿素及硝酸铵混合物的水溶液或氨水溶液
90 — 其他,包括上述子目未列名的混合物
本品目仅包括未制成品目31.05所述形状或包装的下列货品:
一、符合下列任何一条规定的货品:
(一)硝酸钠,不论是否纯净。
(二)硝酸铵,不论是否纯净。
(三)硫酸铵和硝酸铵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
(四)硫酸铵,不论是否纯净。
(五)硝酸钙和硝酸铵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或混合物。硝酸钙和硝酸铵的某些混合物可作为“硝酸钙化肥”出售。
(六)硝酸钙和硝酸镁的复盐(不论是否纯净)或混合物。这些产品是通过用硝酸处理白云石制得的。
(七)氰氨化钙,不论是否纯净或用油处理。
(八)尿素(碳酸二酰胺),不论是否纯净。主要作肥料用,但也可作为动物饲料,还可用于制脲甲醛树脂、有机合成等。
必须注意,以上列出的矿产品或化学产品,即使明显不作为肥料使用,也应归入本品目。
另一方面,以上未列出的含氮产品,即使作为肥料使用,也不归入本品目(例如,氯化铵应归入品目28.27)。
二、由以上第一款所述任何产品相互混合而成的肥料(例如,由硫酸铵和硝酸铵混合而成的肥料)。
三、由氯化铵或以上第一或第二款所述任何产品与白垩、石膏或其他无肥效无机物混合而成的肥料(例如,通过将硝酸铵混入或附于上述无肥效无机物而制得的肥料)。
四、液体肥料,由硝酸铵(不论是否纯净)、尿素(不论是否纯净)或这些产品混合物的水溶液或氨溶液构成。
但应注意,与以上第一款相反,第二、三或四款所述的混合物只有在作肥料用时才归入本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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