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3 明胶(包括长方形、正方形明胶薄片,不论是否表面加工或着色)及其衍生物;鱼鳔胶;其他动物胶,但不包括品目35.01的酪蛋白胶
本品目的明胶及其他各种胶是水溶蛋白物质,通常用温水(加酸或不加酸)处理皮张、软骨、硬骨、筋腱或类似动物物料而制得。
一、明胶的粘度比一般胶小,但纯度比一般胶高,加水后变成透明冻胶。用于配制食品、药品及感光乳剂,培养细菌及澄清啤酒和其他酿造酒,也可用于纸张或纺织品的施胶,还用于印刷工业、制塑料(硬化明胶)及制成物品。
明胶通常制成透明的薄片状,几乎无色无味,干燥后表面上仍带有网状印痕。但市面上销售的明胶也有制成板片状或粉片、粉末等形状的。
制成矩形(包括正方形)的明胶薄片,不论是否表面加工或着色〔例如,压花纹、金属化、印制(明胶明信片及第四十九章所列的其他印刷品除外)〕均归入本品目。如果切成长方形或正方形以外的其他形状(例如,圆盘状)的,应归入品目96.02。模制或雕刻的未硬化明胶也归入品目96.02。
二、明胶衍生物主要包括鞣酸明胶及溴化鞣酸明胶。
三、鱼鳔胶,用机械法处理某些鱼(尤其是鲟鱼)的鳔而得。报验时为固体,常呈半透明薄片状。主要用作啤酒、葡萄酒或其他酒精饮料的澄清剂,也用于医药上。
四、本品目的其他动物胶是作一般胶用的不纯明胶。它们可以含有防腐剂、颜料或粘度控制剂等添加剂。
它们主要包括:
(一)骨胶、皮胶、筋胶、腱胶。这些胶颜色由黄至棕,具有强烈的气味,其薄片通常较原明胶更厚、更硬、更脆。它们也有呈珠粒、粉片等状。
(二)鱼胶(以上鱼鳔胶除外)。这些胶是通过用热水处理鱼废料(皮、软骨、硬骨、鳍等)而制得的,通常成胶状液体。
本品目不包括:
(一)酪蛋白胶(品目35.01)。
(二)净重不超过1千克的零售包装胶(品目35.06)。
(三)以明胶为基料的复印膏(品目38.24)。
(四)硬化明胶(品目39.13)。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