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9 木制餐具及厨房用具:
—  竹的:
    11 — — 切面包板、砧板及类似板
    12 — — 筷子
19 — — 其他
90 —  其他

  本品目仅包括作为餐具或厨房用具的木制家用器具,不论是否用车削木或镶嵌木制成。但不包括以装饰为主要特征的货品,也不包括家具。
  本品目的物品可由普通木材、碎料板或类似木质材料板、纤维板、层压板或强化木制成(参见本章注释三)。
  本品目包括:匙、叉、沙拉勺;大浅盘及小菜盘;罐、杯及茶托;普通调味料盒及其他厨房容器;不带刷的面包屑勺;餐巾环;擀面杖;糕饼模;黄油碟;杵;坚果钳;托盘;碗;面板;切板;餐具架;厨房用的容积量器。
  本品目不包括:
  (一)木制箍桶(品目44.16)。
  (二)餐具或厨房用具的木制零件(品目44.21)。
  (三)刷子及扫帚(品目96.03)。
  (四)手用筛(品目9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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