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4 壁纸及类似品;窗用透明纸(+):
10 — 用木粒或草粒等饰面的壁纸
20 — 用塑料涂面或盖面的壁纸及类似品,起纹、压花、着色、印刷图案或经其他装饰
90 — 其他
一、壁纸及类似品
根据本注释九,所称“壁纸及类似品”仅适用于:
(一)适合作墙壁或天花板装饰用的成卷纸张,宽度不小于45厘米但不超过160厘米,并符合以下规格之一的:
1.起纹、压花、染面、印刷图案或经其他表面装饰的(例如,起绒),不论是否用透明的防护塑料涂布或覆盖以使纸张可水洗甚至擦洗。这些纸品通称为“壁纸”。
“油毡墙纸”也属于这一类。它用厚纸涂上由氧化亚麻子油和填料组成的干性混合物制成,其涂层经压花及饰面从而使纸品适于作墙壁或天花板的装饰用。
2.在纸张抄造时因掺入木粒或草粒等而表面凹凸不平的。这种壁纸通称为“粒面”纸。它可以饰面(例如,作画)或不饰面。未饰面的粒面纸通常挂在墙上后再在上面作画。
3.表面用塑料涂布或覆盖并制成起纹、压花、着色、印刷图案或经其他表面装饰的。这种糊墙纸可用水洗并较以上第1项中所述的货品更为耐磨。具有聚氯乙烯层的产品通常称为“乙烯糊墙品”或“乙烯壁纸”。
4.表面全部或部分用不论是否平行连结或编织的编结材料覆盖的。这类壁纸的某些品种具有一层以纺织纤维纱线连结的编结材料。
(二)适于装饰墙壁或天花板用的经上述加工(例如,压花、印刷图案、以干性油及填料混合物饰面、以塑料涂布或覆面)的纸边及纸条,不论是否成卷。
(三)由几幅拼成的壁纸,贴到墙上可组成印刷的风景或图案(又称照相壁画)。上述壁纸可以为各种规格,报验时可成卷或成张。
二、窗用透明纸
本品是由又薄又硬的高光泽透明或半透明纸制得,印有各种装饰性图案,通常着色以仿彩色玻璃,用于装饰或仅起减弱玻璃透明度作用。它们还可印有广告、展示等性质的文字和图画。
上述纸品有成卷的,也有裁成可即供粘于窗或门玻璃上的各种尺寸或形状的,有时还涂胶。
*
* *
本品目不包括:
(一)胶粘糊墙品,由附在保护纸层上的一张塑料片组成,使用时需将纸层剥去(第三十九章)。
(二)用纸衬背的饰面薄板或软木糊墙品(品目44.08、45.02或45.04)。
(三)质地较重较硬挺的糊墙品的类似制品,例如,由纸基及塑料面层组合而成的产品,报验时通常呈较宽的卷状(例如,183厘米),既可作铺地制品,又可用作糊墙品(通常归入品目48.23)。
(四)外观近似窗用透明的转印纸(移画印花纸)(品目49.08)。
(五)纸基纺织糊墙品(品目59.05)。
(六)用纸衬背的铝箔糊墙品(品目76.07)。
○
○ ○
子目注释:
子目4814.10
“粒面”纸是本章注释九(一)款2项所述的纸。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