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4 乐谱原稿或印本,不论是否装订或印有插图
本品目包括各种乐谱、乐器的或声乐的原稿或印本,不论是否装订或印有插图,以及不论使用何种记谱法(例如,首调唱法、五线谱、数字符号、布莱叶盲文乐谱)。
本品目的乐谱可以是印刷或书写于纸上或其他材料上,可以呈散页(包括纸板)或装订本等形式,不论是否有插图或附有文字。
除较普通的印刷或手稿乐谱以外,本品目还包括音乐赞美诗本,总谱(含小作品)及音乐教本(导师用),但教本除载有教学文字内容外,还须有实践谱及练习谱。
与乐谱一同出售的防尘套应视作乐谱的组成部分。
本品目不包括:
(一)印刷书籍、目录等,印有仅附属于正文或解释正文的乐谱符号,例如,书中正文所指的某一主旋律或音乐主题(品目49.01或49.11)。
(二)机械乐器用的卡片、盘及带卷(品目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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