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3 已梳的棉花

  本品目包括粗梳或精梳的棉花(含回收纤维及其他废棉),不论是否进行了纺前进一步加工的。
  粗梳的主要目的是清理棉纤维,使之大致平行排列,并把纤维中仍含有的杂质全部或大部分清除。粗梳后的纤维呈阔幅棉网(棉卷)状。然后一般将棉网压缩成棉条。这些棉条在纺成粗纱以前可以经过精梳,也可以不经过精梳。
  精梳加工主要适用于长绒棉的纺制。该工序将附在纤维上的剩余少量杂质清除,同时还将短纤维清出,作为精梳废料;清除后仅留下平行排列的长纤维。
  不论是否精梳的棉条通过拼条机及粗纱机进行一系列的并条及牵伸加工,使棉条成为粗纱。应注意到,在经粗纱机加工的粗纱,其直径与品目52.05或52.06的单纱几乎相同,并稍加搓捻;但由于未经纺制,它们尚未成为纱线,因而仍归入本品目。
  棉条一般盘卷着装入筒内,而粗纱通常被绕在大型筒管上。棉卷一般卷于木制滚筒上。
  本品目的产品可经漂白或染色。
  理发师用的粗梳成棉条形状的棉花(有时称之为“理发”棉絮)应归入本品目,但一般棉絮胎应归入品目56.01,如果经过药物浸涂或制成供医疗或外科用零售包装的,则应归入品目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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